三 12, 2010
分享:荷兰考虑给70岁以上老人提供自杀协助服务
据英国媒体9日报道,作为世界首个实行合法安乐死的国家,荷兰正考虑在协助自杀这条道路上迈出更大的一步——给全国7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自杀协助服务。
荷兰2002年开始实行安乐死,但只有那些“没有治愈希望并承受极大痛苦”,且经过两个医生核实的病人适用这项政策。新的议案则主张任何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完整了”便可以要求安乐死,而且非医务人员可以直接负责、决定此事。据悉,如果要让荷兰议会讨论这项议案,活动人士就必须收集到4万个签名,而他们已经在一个月内收集到112500个签名支持此项议案,因此荷兰议会将会在6月9日大选后讨论这项议案。如果议会同意提案,它成为法律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支持者表示,新议案可以给那些超过70岁主动要放弃生命的老人提供一种有尊严的死亡方式,他们就可以不必诉诸于那些费力或不可靠的自杀方式。批评者说,长者可能由此会受到一些不知廉耻的亲属的压力。据悉,2009年荷兰出现了2500例安乐死,荷兰安乐死的人数过去十年内呈逐渐上升的态势。
欧洲有几个国家允许给愿意结束生命的绝症末期病人一定的自杀协助。比利时采取荷兰的安乐死政策,英国和法国则允许绝症晚期病人拒绝接受治疗。在瑞士,有些不是处于疾病晚期的人也可以得到合法的安乐死。2009年7月,就有一对英国夫妇选择到瑞士安乐死,这个丈夫已完全看不见也听不见了,而他妻子则被诊断患有迅速发展的癌症。(link)
这是昨晚在手机上看到的文章。从伦理学上,这当然有许多争议点,亦可以争议许多年。从本人目前的角度来看,实在举脚赞成。人最重要不是那个数字量化的绝对年龄,而是,你自己认为,够,抑或不够。
早前在关注今年两会消息的时候,一条“卫生部:中国公民将可自选临床死亡标准” 的新闻吸引了眼球,但愿这是“安乐死”在中国的一个前奏。在我们这里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做到这样的一步,但无论从人口抑或人道的角度,中国是时候要走出“安乐死”的第一步了。
Recent Comments